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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4分鐘狂罵上百個「X」 傳「罵人價目表」稱免賠錢 高雄醫師判賠5萬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王姓醫師
一起加入泡湯群組,
李男不滿王男在群組
常傳ㄌㄨㄛˇ女圖,
兩人在群裡爆發爭執,
李男事後貼了一張「罵人價目表」,
王男看了譙「X」0元,
反而狂罵李男「X」,
遭李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案經高雄地法院審理,
法官查看群組對話內容後,
認為王損害李男名譽權
判決應賠5萬元。

日前在網路上瘋傳上方圖片,
讓許多民眾誤以為法院真的會參考
「罵人價目表」來判決,
但其實不對喔。
不過,
要說罵人價目表完全不對嗎?
其實也不太對,
畢竟圖片中所對應的賠償金額,
有可能真的是法院判決過的金額。
但是在損害名譽的相關訴訟當中,
法院還是需要審酌個案的具體情況,
來判斷行為人是否為故意、
其他法定要件是否有符合、
以及實際造成的損害等等。
所以,並沒有「罵什麼」
就一定「賠多少」的這種說法。

此外,
隨便亂罵人還可能有刑法上
「妨害名譽」的問題,
包括「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等。
情節較嚴重時,
也可能被判決「有期徒刑」喔。

如您有其他法律相關問題需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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