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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疫情假消息 是否會構成犯罪?複製貼上就可能出事

散布疫情假消息 是否會構成犯罪?複製貼上就可能出事

隨著疫情高溫再起,網路、社群軟體又再次充斥著跟疫情有關的各項消息,
如若民眾散布不實的疫情假消息,有沒有可能構成犯罪?

(一)相關法令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二)法律要件分析

1. 該謠言或不實訊息其內容須出於「故意」虛構:
該要件須存在主觀故意,若有合理之懷疑,
可能認為行為人誤認有此事實而為傳播或散布時,即欠缺違法之故意。

關於「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係以「散布、傳播捏造或虛構事實」為其構成要件,
行為人將自己或他人捏造、扭曲、纂改或虛構全部或部分可證明為不實之訊息,
故意甚至是惡意地藉由媒體、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於眾,
引人陷入錯誤,甚至因而造成公眾或損害個人,即具有法律問責的必要。

2. 足生損害於公眾:
例如:造成民眾恐慌、對社會及經濟造成衝擊,
又或者使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之防疫及衛教工作,
須付出更多勞力、時間、費用等成本,亦可能認為已符合此要件。

3. 其他可能問題

Q:很常會有人傳確診人數給我看,我今天一早就收到:「今日確診2萬人、三天內將破10萬人確診」的訊息,請問散佈這種預測的數字,也算是假消息而有法律責任嗎?
A:若是憑空捏造確診數據、還誇大數據、造成民眾恐慌,亦可能觸犯前述規定。

Q:我只是將別人轉給我的消息,複製貼上在群組上,這樣我也有事嗎?
A:因為複製貼上在群組上,若該群組有多人存在,同樣可能造成恐慌,
屬於散播行為,亦可能觸法。
小提醒:收到來路不明訊息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以免觸法。

Q:如何判斷有關疫情消息之真假?
A:防疫相關資訊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內容為主。

(三)其他法律問題

1. 如若假消息之內容指特定某人,且涉及到「個人名譽」:
例如:散布某某人確診陽性,卻耍特權不用隔離,還到處趴趴走,
造成防疫破口,類此內容經證實為假消息,可能涉及刑法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2. 如若假消息內容指明特定人之外還充斥著「謾罵、詆毀」:
例如:散佈某人確診陽性還到處趴趴走,實在是「垃圾、不要臉、居民之恥」,
這些謾罵、詆毀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有關最新疫情消息及政府相關規範,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消息為準,
祝大家身體都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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