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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吃「吃到飽」打包 還發文稱:和牛是假的 法官細說Buffet定她2罪

直播主「鍾小羽」日前上新竹
一家吃到飽麻辣鍋店,
卻把煮熟的牛肉、龍蝦、
白蝦裝入私自準備的塑膠袋,
離開餐廳後,
又在個人臉書粉絲團內標註該餐廳
「死不承認自己東西冷凍過期
不新鮮……這種黑心龍蝦
吃了掛急診都不只600了」。
店家氣憤提告,
新竹地方法院依竊盜、
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鍾女4月徒刑。

案件上訴後,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
「吃到飽」的飲食消費習慣
源自歐洲中世紀,
之後西方社會將其文明化和規範化,
出現所謂的「自助餐」(Buffet),
意指自行選取食物的用餐方式,
不設數量限制、可自由夾取。
而台灣社會引進這種餐飲文化後,
在原有的歐式自助餐外,
也用在各式無限享用的飲食,
目前盛行的還有火鍋、燒烤或
火烤兩吃等多種形式的「吃到飽」,
雖然法無明文,
但「吃到飽」採取的既然是固定收費、
不限量取食的消費方式,
顧客不可將食材攜出或打包,
自屬社會通念或眾人認可的交易習慣。
鍾女未經餐飲業者同意而將食材攜出,
認定屬於竊盜行為,
駁回她上訴。

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到餐廳用餐雖是付錢消費,
但店家營業型態為吃到飽,
店內也張貼有食材僅供內用的公告,
而女子始終否認犯行,
且未與店家達成和解,
因此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嫌將她起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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