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訂閱 生活大小事 阿暉律師 新聞推播。

請點選「訂閱」後,再點擊「允許」即可完成網頁新聞推播訂閱!

分享

本票、支票與匯票有何不同?如何使用?

本票、支票與匯票有何不同?如何使用?

現行社會大眾的票據交易中,最為常見的就是支票和本票,
支票在商業交易中是很重要的金錢交付工具,有無付款、付款金額等資料,
清清楚楚、無一不明,較不容易形成爭議。
至於本票,本票之所以方便主要因為可以簡便的方式取得法院裁定後,
查調債務人的財產進而強制執行。

一、什麼是支票?

依票據法第4條之規定,稱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
委託金融業者於見票時,
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票據法所規定的支票,是指發票人於支票上簽發一定的金額,
委託金融業者代為付款,
當金融業者收到該支票時,
無條件支付支票上記載的金額給受款人或持有票據之執票人。
因此開立支票者,需在銀行開設支票存款戶,並經銀行發給空白支票本。

二、什麼是本票?

依票據法第3條之規定,稱本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於指定之到期日,
由自己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票據法所規定的本票,是指發票人於本票上簽發一定的金額,
並保證自己於票據上所附著之日期,
無條件支付本票上記載的金額給受款人或持有票據的執票人。
因此本票屬於擔保性質的「信用票據」,
用來保證發票人未來將會支付票據上之金額。
又為了加強此擔保性質,票據法還規定執票人於到期日若未獲該票據之付款時,
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後「強制執行」。

三、什麼是匯票?

依票據法第2條之規定,稱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
委託付款人於指定之到期日,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票據法所規定的匯票,是指發票人於匯票上簽發一定的金額,委託給付款人,
於見票時或者指定到期日,無條件支付票據上所記載的金額給受款人或執票人。

四、支票、本票、匯票有何不同?

(1)付款人不同:
支票>由開票人委託金融機構(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支付
本票>由開票人自己支付
匯票>由開票人委託特定人支付

(2)付款時期不同:
支票>見票即付
本票>指定到期日
匯票>指定到期日

(3)請求權時效不同
支票:
執票人對發票人>1年
執票人對背書人>4個月

本票:
執票人對發票人>3年
執票人對背書人>1年

匯票:
執票人對承兌人>3年
執票人對背書人>1年

(4)強制執行程序不同:
只有本票能夠不經訴訟程序直接讓法院裁定而強制執行!
且基於票據無因性,法院只會審查票是不是真的?有沒有可能被偽造?
不會管你們之間的契約有沒有效,也不會管票是哪裡來的,
等法院的本票裁定聲請下來以後,若債務人沒有在法定期間進行抗告,
就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然若是支票或匯票的執票人行使票據上的權利無果,
則只能先提起民事訴訟,待確定判決後才能夠強制執行。

{DM_AfterContent}
Reference:
  • TAG:
{DM_BeforeComment}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