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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翁捐行天宮上億房產 女兒控:公證2周後才得知 2原因恐怕「很難討回來」

台北市一名張小姐控訴,
87歲獨居又失智的父親
去年底以「消業障」為由,
瞞著自己將市價逾億元的
9戶房產全數捐給行天宮,
她直到捐贈完成公證2週後才得知此事,
痛批行天宮欺負失智老人,引發爭議。

對此,行天宮發布千字聲明,
指出張姓老翁因聽力受損只能筆談,
據其表示之前曾向住家附近多個廟宇
詢問捐贈房地的方法,
但因故都沒人理他,
而張姓老翁定期會到行天宮拜拜,
所以趁來拜拜時主動向行天宮
詢問有關捐贈的方法。
之後基於認同公義而無償捐出9筆房產,
絕不會作為私人使用。
同時,行天宮也強調,
不會因捐贈就成立換取照顧的條件關係。

依本案例的情形,
女兒其實可以在父親失智以後,
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或「輔助宣告」,
那麼在監護人或輔助人
尚未同意的情況下,
當事人所進行的財產移轉
就有效力瑕疵,
可以此作為法律上的攻防點。
反之,如果沒有進行任何預防措施,
女兒則需要自負舉證的責任。
如果無法證明當事人在贈與成立的當下,
意識有不清楚等情形,
恐怕很難藉此主張已成立的贈與契約
有法律效力的瑕疵而討回房產。

另外,
女兒表示行天宮曾承諾要扶養老翁,
這部分也需要老翁或女兒自負舉證責任,
不過,除非有「白紙黑字」約定清楚,
或者有其他方式得以證明,
否則可能也很難依此主張行天宮
應負扶養義務或者撤銷贈與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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