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刑大接獲線報
有網紅涉嫌持有大麻,
警方蒐證後持拘票兵分9路
查緝共逮回10人,
令人震驚的是在Youtube上擁有
259萬訂閱百萬網紅Joeman翁雋明、
及反骨男孩成員蕾菈與老公湯宇等3人,
因在家中被查獲持有毒品當場遭逮,
警詢後被依毒品罪嫌送辦,
新北地檢署訊後無保請回。
無保請回是什麼?
羈押就等於有罪嗎?
所謂的「交保」
其實在法律上叫「具保」。
簡單來說,
就是支付一筆「保證金」
用來「替代羈押」,
暫時的換取調查案件期間的人身自由。
不過既然是保證金,
其實就是指法院收了你這筆錢,
但在偵查或審判期間都要乖乖配合調查,
不要想要亂搞或逃跑,
所以這並不代表被告無罪釋放,
而只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
防止檢察官隨意的羈押嫌疑犯,
進而迫害到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以才設置的配套措施。
按刑事訴訟法第101-2、
第111條及第110條等規定,
經過被告、辯護人、檢察官等人的聲請,
並且法院認為「沒有羈押之必要」時,
就可以裁定「停止羈押」
改為「繳交保證金」來完成具保,
但同樣是還在偵查或審判的階段。
也就是說,
法院還沒審完,
甚至是連審都還沒審,
所以當然不成立
「交保=無罪」的說法。
依本事件的情形,
檢察官經偵訊後無保請回,
原因在於其認為依案件的具體情形,
並沒有諭令交保或者
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
而案件的相關細節和處分,
則需要待相關單位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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