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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菜都沒吃到! 遲到遭米其林餐廳沒收7千6 他氣炸決定提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
有位王先生為了吃到米其林餐廳,
他和老婆當日預定12點用餐,
沒想到因為路況差,不好停車,
因此12點20分左右才到餐廳,
沒想到位置被取消,
沒吃到任何一道料理,
此外,還被沒收了7600的訂金,
餐廳以超過寬限時間5分鐘為由,
取消他們用餐,並沒收訂金。

王先生指出,
自己因為7600元要再從
台南開車北上提告,
真的不划算,
「我真的是氣不過才提告!」
王先生續說,
原本只是想討回訂金,
不願意把事情鬧大,
親自聯絡餐廳,
但餐廳不願退還7600元訂金,
申訴也未獲回應,
於是他氣炸決定提告。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依本事件的情形,
如果餐廳要求只要顧客遲到
就沒收一半甚至全部餐費的訂金,
很可能就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有關「平等互惠原則」的規定。
另外,消費者也可以此提出相關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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