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長年居高不下,許多人在購屋時可能會選擇「預售屋」,
今天針對一般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於洽談、簽約的過程中,
分別最應該注意的10大事項,以保護自身權益避免受損!
(一)契約五日審閱期
賣方應提供「至少5日」的審閱期,
且不可以求買方事先放棄審閱期,
消費者可以利用審閱期間詳閱契約書狀內條文,
判斷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相關法令。
(二)業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
業者應確保廣告的內容完全履行實現
(例如附設泳池、圖書室、健身房等),
消費者可要求將廣告作為合約附件,
並保留相關廣告文宣或DM作為佐證。
(三)現場環境履勘及鄰近價格行情調查
消費者可至建案預定地附近地區勘察,了解交通及生活機能,
並注意有無嫌惡設施(如加油站、工廠、高壓電塔)
或有危害安全疑慮的狀況(如山坡地)。
至於銷售價格是否合理,
可至實價登錄網或坊間房屋交易平台查詢,
以了解鄰近市場行情,
以免受到不實價格或話術的影響。
(四)賣方公司紀錄及施工進度調查
對於建案之建設公司、營造公司、
代銷公司甚至是仲介公司,
尤其賣方是否領有建築執照,
都可事先在網路上對於過往的紀錄做查詢了解,
作為挑選合適房屋購買標的的參考。
另外在工程進行期間,也可至現場了解施工之進度情形,
以確保自己權益。
(五)付款的金額、時間及貸款額度、利息與還款能力
預售屋的付款,一般分為訂金、頭期款、工程款,
以及交屋後的尾款,相關付款金額、期程與時間,
都應載明於契約中,消費者應詳細閱讀,
並就相關資金作充足的準備。
而有關銀行貸款部分,
消費者也應該先明確瞭解貸款額度、利息等情形。
(六)土地產權及分區使狀查詢
未免土地產權日後有爭議,
消費者可向賣方確認土地是否取得完整之權利,
並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另外也應瞭解房地產坐落、
土地分區使用及核准使用執照情形。
(七)房屋土地的專有及共有之各種面積
購買預售屋日後建物完成後,
移轉產權時會區分房屋及土地,
土地基本上是共有持分,
房屋則會區分共有(公設)及專有區域,
消費者務必詳細了解合約中相關房地產權比例及性質。
(八)停車位狀況查詢
消費者購買停車位應該詳細注意停車位之面積、
淨高、淨寬、樓層,另外是否屬法定停車位、
自行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以及平面式
或機械式的車位,都應該要特別留意。
(九)房屋保固、履約保證、面積差額找補機制及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和違約條款
買賣契約中就房屋應有保固責任的規定。
另外也應該有履約保證的機制確保順利交屋,
實務上以「價金信託」及「不動產開發信託」這2種方式最常見。
此外,若日後交屋發生約定坪數與實際坪數面積不符時,
契約中也必須要有找補機制,
其中,若是交屋坪數小於合約坪數,
不足部分賣方應全部找補,且無上限規定;
但若交屋坪數大於合約坪數,
多出的坪數消費者最多找補不超過2%。
另外,合約中賣方應保證產權清楚,
絕無一物數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
或有其他抵押權或設定他項權利等情事。
最後,交付之房屋必須無瑕疵,
常見瑕疵糾紛例如建物有滲漏水或海砂屋、
電路或管線裝置不當、建材規格或品質與約定不符等。
若發生有賣方瑕疵及遲延交屋等違約情形,
相關違約條款是如何約定(包含瑕疵如何修補、遲延罰金利息等),
亦應一併注意契約條款如何規定。
(十)檢查是否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相關規定:
內政部針對預售屋定型化買賣契約,
有頒定「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
消費者可針對相關條款逐一檢視或詢問銷售人員,
契約中是否均設有相關規定,並檢查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賣方若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最高可裁處30萬元罰鍰。
以上為購買不動產需注意的10大事項,
若有其他不動產相關問題需要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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