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將自己的汽機車借給沒有駕照之人,
會不會有違法問題?
如果不幸發生事故,
車主是否需要負責呢?
(一)會被罰鍰+吊扣駕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
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一、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二、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依據上述2法條之規定,
若汽機車所有人將車輛借給無駕照之人,
會被處以新台幣六千元
至一萬兩千元之罰鍰,
同時吊扣車主的駕駛執照3個月。
另外,若是因此發生交通事故,
除了無照駕駛之人會有相關責任之外,
車主也可能有法律責任喔!
(二)很可能有民事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之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無照駕駛之人若駕車發生事故,
有侵害到他人之權利時,
依據本條第1項之規定,
需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而車主雖然不是侵權之人,
仍可能因為違反同條第2項之保護義務,
而推定車主也有過失,
則需要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三)不太會有刑事責任
無照駕駛的行為人,
如果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員的傷亡,
可能會成立「過失致死罪」
或「過失致傷罪」。
至於車主是否會有刑事責任,
則需要就實際的情形來判斷。
依刑法第12條之規定: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若是國家要以刑事責任來處罰車主,
則檢察官必須舉證車主有故意或過失。
例如:
車主明知行為人是要開車去撞仇人,
卻還是把車借給他開。
就很可能會成立幫助犯或共同正犯,
才會因此有刑事上的責任。
反之,則不太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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